首页 > 都市小说 > 都成女神老公了,谁还要巨星系统 > 第597章 直播爆料

第597章 直播爆料(1/2)

目录

“中国潜力影视人培养计划”公布之后引起了非常大的轰动。

当然,出圈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这个事情的主角是杨逸,关于他的事情似乎总是不缺少流量。

更何况,这个“中国潜力影视人培养计划”的十五亿培养基金中,他和李梦菲以夫妻两人的名义出资了六个亿,再加上木木影视的部分,大家都知道木木影视里杨逸是绝对的大股东,那六个亿起码有一大半是他的资产。也就是说杨逸和李梦菲两个人差不多出资了十个亿!

这什么概念?

别的明星为了几个亿都想尽一切办法去逃税,最后声名狼藉,被全国封杀。

杨逸和李梦菲却直接掏出十个亿来,不求回报地为中国的影视行业做贡献!

这让网友们怎么不感动?怎么不沸腾?

“十个亿啊!杨逸和李梦菲这些年赚了多少钱?居然十个亿说拿就拿出来了!”

“别羡慕,别嫉妒,杨逸他们赚的钱都是干干净净的,凭本事赚来的票房钱,不是那些明星搞什么火锅店骗别人加盟的钱。”

“要别的明星我就想说严查他们的税务了,杨逸和李梦菲就算了吧,他们每年还都是税务部门大力宣传过的诚实纳税的榜样。”

“之前谁说的来着?杨逸和李梦菲赚了钱就要润到国外?人家用十个亿打脸了吧?”

“杨导就是我们中国导演的骄傲,以后谁再敢诋毁我就喷死他!”

当然,“中国潜力影视人培养计划”的官宣,在普通网友们看来只是一场热闹,但在众多有志于影视行业,尤其是那些想当导演、编剧的人看来,这绝对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别说其他人了,之前来木木影视实习过的导演系学生刘子尧、邵娴静,还有给金龙波当副导演,都已经算是经历过大场面的文景宸,都心动了。

他们是有杨逸微讯的,私底下就问了过来,想知道他们可不可以参加比赛,以及以前在木木影视的剧组实习过的经历,对他们参加比赛有没有加分。

“你也想参加这个比赛?”

刘子尧和邵娴静想报名,杨逸还能理解,但文景宸也想参加,他就有些想不明白了。

文景宸虽然还没签约木木影视,但那是因为他还没有毕业,杨逸希望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习上。后面只要他想,肯定也能签约木木影视,而且培养上一两年,文景宸也可以像金龙波一样拿着杨逸的剧本去自己拍戏。

“想参加,感觉这个比赛有点像男团女团出道这样的选秀节目。而且第一季一定会是最精彩的,不参加,总觉得以后会遗憾。”文景宸回复。

杨逸一下子就懂了。

文景宸毕竟是刚刚二十岁的年轻人啊!

跟他这种靠系统让身体年轻得只有二十多岁的人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人家心态年轻,思想活跃,也渴望参加这类选秀节目。

“可以,不过我不会保证你赢,而且在整个选拔和比赛的过程里,我会让评委对你要求更加严格。因为你在木木影视工作过,应该经受得住考验。”杨逸没有阻拦文景宸去参加比赛。

同样的话,他也跟刘子尧以及邵娴静说了,木木影视的实习经历不会成为他们的加分项,反而这会让他们比赛的历程更加艰难,他们得付出比其他选手更加多的努力,雕琢出更加出色的作品,才能赢得最终的投资!

杨逸不能纵容关系户,也想让木木影视出去的人,成为真正的标杆,而不是他人的笑柄或者质疑的对象。

网上对“中国潜力影视人培养计划”的讨论热情高涨,同时讨论的内容也在不断地深入,乐泽翰见状,就拉着杨逸在悦视平台上搞了一场直播答疑。

这次的直播答疑的针对性就比较强了,虽然也是全网可以收看直播,但能参与到弹幕讨论的,只有认真填写了报名资料,在报名网站上获得了参加选拔资格的选手们。

这些造假不了,因为获得参与选拔资格的前提是你实名验证,完成了有关导演或者编剧的专业知识答卷,而且提交了具备一定质量和时长的作品视频、剧本文本。

一般想要浑水摸鱼的网友或者记者别说提交作品通过审核了,他们连专业知识答卷都做不完。

获得参加选拔的资格时候,他们会得到一个专属的报名编码,这个报名编码在悦视直播平台的后台输入进去之后,才能在杨逸的这个直播间说话。

当然,不管能不能发弹幕说话,当天的直播间还是涌入了数以百万计的普通观众,她们都是来看杨逸的。

“杨老师,我是川传导演系的一名大三新生,平时也喜欢在网上发一些我和同学一块拍的短片视频。我想问的就是,参加这个比赛,赢了之后,能不能加入木木影视?”

一开播,有很多弹幕都在哇哇叫地说自己很崇拜杨逸,是因为喜欢杨逸的作品才选择读的导演专业,只有一个弹幕被主持人挑了出来,把一个比较实际的问题抛向了杨逸。

其实,这个问题也代表了很多参赛选手的心声。

主持人在念问题的时候,弹幕里就不停地刷现他们对木木影视的向往。

谁不想去木木影视啊?

木木影视可是出了名的能赚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新书推荐: 女学霸在古代 修真界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七零红火小日子 和女神们的荒岛生涯 与前夫的重生日常 娇后娘与萌崽崽[七零] 愚孝男他重生了[七零] 穿到年代文中搞科研[穿书] 他趁虚而入 穿成首辅的早逝童养媳
返回顶部